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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证贷款程序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具体介绍

2021年3月21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个人房产证贷款程序

  在自身没有充裕的资金去买房时,部分人会选择贷款买房以避免存够钱房价却不断攀升的尴尬情况。但是办理房产贷款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那么个人房产证贷款程序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个人房产证贷款程序

  首先,对于贷款人的要求:贷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日的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有本市常住户口,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房产共有人必须认可其贷款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房产抵押贷款的起点金额为5000元,而较高额度不会超过您所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会超过5年,可达10年。

  其次,对于抵押贷款房产的要求:房屋的产权要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没有做其他抵押。抵押贷款的房龄不能超过40年,房屋没有被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具有国家房产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中,未结清贷款的房产,部分已购公房,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是无法取得房屋抵押贷款的。

  二、贷款买房的优势

  1、贷款额度高,最高可达房产评估值的7成;

  2、按季还息,一次还本;

  3、按实际使用金额计息;

  4、不限定贷款用途,无需提供消费证明;

  5、手续快捷简便,5-10个工作日即可批贷

  三、房屋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温馨提示您:一定要及时偿还房屋贷款,否则将会影响您的征信。如果实在还不上的话,可以向朋友什么的借款来偿还贷款。以上内容就是为你整理的关于个人房产证贷款程序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具体介绍

  摘要: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哪些有五种,一是定金;二是保证;三是抵押;四是质押;五是留置。这五种都是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其中定金要与预付款做出区别,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希望大家不要不要混淆。

  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

  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书面保证合同,并写明保证的内容、方式、由双方签字、盖章。

  2、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保证人所承担的。其中需要注意;代为履行;和;连带;的区别。代为履行指只有在原债务人确无能力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时,才可以向保证人要求履行债务和赔偿损失。连带是指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不管其是否具有履行能力,债权人都可以直接要求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3、以原债务变更或修改原债务合同时,必须事先征得保证人得同意,否则保证人不负责保证。

  4、合理选定保证人。应注意:不能由国有企业得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担当保证人,选定得担保人确实能承担相应的付款,即需要对担保人做资信调查。

  5、签订保证合同时,以下内容不可缺少: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限。

  抵押

  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应注意的问题:

  1、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2、弄清抵押物担保的范围:赔偿原债权、赔偿由于债务不履行造成的损失和违约金、实现抵押权所花费的费用。

  3、在抵押期间,他人不得使用或处置该抵押物。

  质押

  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抵押时,债权人不占有抵押物人的抵押物,而质押则享有出质物的占有权;在抵押中,抵押人收取抵押物产生的本息,而在质押中,债权人收取出质财产的本息;在抵押中,债权人享有的是处分抵押财产的的请求权,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可以独立对质押财产作出决定;在抵押中由于债权人不占有被抵押的的财产,因而对抵押财产不产生履行保管的义务,而在质押中,债权人具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留置

  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实际中有如下特点:一般说来,留置的财产并不是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而是在交易活动中债务人欠债权人一定的债务时债权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留置处于交易活动中的财产;留置的财产只能是与逾期不履行的债权债务合同相关联的财产。以只有在债务人到期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才可以行使留置权,否则属违法行为,此担保形式有很大局限性,只限于债权债务有关的财产,如加工承揽合同、定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