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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有什么区别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

2021年3月19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贾启华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成家立业,肯定要有居所。购房,是时下很多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人们的需求。因而,购房的时候需要一个合适的途径。有可能是去找开发商,有可能是去找中介,最后都要签订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么下面,为大家作简单介绍。

一、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

不等于。两者是有区别的。

两者的区别如下:

买卖合同只有少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定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有很大区别的,前者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后者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

1、定义: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也称为房地产中介合同、中介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居间人与委托人订立的、旨在实现委托人委托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2、特征:

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三、购房合同

1、定义: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法律特征:

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以上,是就“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等于购房合同吗”的解释和相关介绍。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无论是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还是购房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应的,代表着双方有意愿买卖房屋。但是只有在签订购房合同,才是真正的完成房屋的买卖。

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必不可少的,去开发商那里买房,都是开发商提供买卖合同,很少存在自己拿买卖合同的情况,但是二手房买卖就很需要自己提供买卖合同,那么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可以自己打印么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可以自己打印的,但最好是工商局推荐的房地产买卖合同,这样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排除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

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的坐落位置;

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

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

6、违约。违约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违约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双方交易的最重要的程序之一,所以,必须引起重视,而且合同中的内容和格式都是有相关要求的,是不能随意填写和更改的,但是可以自己打印,打印最好是标准范本。若需要法律帮助,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律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