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86011559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知识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

2021年5月2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

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

以上内容就是对“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律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动迁房和商品房区别

动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房屋质量有差异

动迁房的建设利润一般都会被牢牢限制住的,因此建筑商在仅有的资金范围内会偷工减料以赚取最大的利润。所以,动迁房的质量一般较差。

商品房较于动迁房来说,虽然也存在偷工减料的的行为,但是毕竟是直接销售给购房者的,相对来说质量会好些。

此外,动迁房与商品房在绿化率、容积率、公摊面积上也是有所差异的,至于究竟孰好孰差,还得看具体项目。

2.结构设计要求不同

动迁房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一般是按照要求的最低配置来建设,只要不违反规范就行,所以槽点比比皆是。

商品房则会在小区规划、建筑设计上会多花点心思,毕竟开发商在前期要考虑到项目卖点,具体和开发商对该小区的定位有关。

3.房屋价格相差较大

动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完全市场价。

4.交易时间有3年之差

动迁房一般都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上海市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动迁房取得产证房取得产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

商品房在交易时间上是没有限制的,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

注:动迁房未满3年不能交易,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无法据此合同在3年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将加大购房的交易风险,例如“一房两卖”、“强行违约”、“房屋被查封”等风险。

提醒您:动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房价在协议中进行约定。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