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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程序

2021年3月15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划拨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批准临时使用土地程序

  核心内容:在本文中,的将为您介绍批准临时土地使用的办理依据、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以及收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办理要件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申请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市或者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临时建设用地申报表;

  2、确需临时使用土地的说明材料;

  3、在城乡规划范围内的,需提供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临时用地平面布置图;

  5、临时使用国有土地的,需提交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者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或合同;

  6、临时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需出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或合同。占用耕地的需提供复耕协议;

  7、土地复垦保证金凭证;

  8、耕地占用税票据或地税局提供的完税证明;

  9、具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技术报告;

  10、标明拟临时使用土地范围的1/2000或1/500现势地形图。

  申报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临时用地申请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区县行政许可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审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职能进行审批;

  4、核发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发临时使用土地批复文件和《临时建设用地批准书》。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此项无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