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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集资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违规提取市属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

2021年3月21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签集资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那么,签集资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签集资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1、合同签订的内容要完整。

  2、集资房要看卖方是否基本全部产权,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3、应核实房屋权属,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

  4、房屋质量。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房屋超出合理使用年限后若继续使用的,产权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5、约定税费的承担方式。存量房买卖过程中一般会涉及契税、营业税、印花税、所得税、交易手续费等税费,谁来承担这些税费,是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还是双方约定由某一方来承担,合同中一定要注明。

  6、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

  二、集资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一般商品房和集资房最大的区别是土地使用权的区别。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度,实行政府、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建房成本,通过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房屋建设而不通过市场购买而直接分配的一种房屋。

  集资房与一般商品房相比较,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区别。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属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广泛、没有特别限制。

  集资房则是通过单位、社会团体组织、住宅合作社来组织建设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既定范围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问题,采用的是先集资后建房的形式,是一种非市场行为,不存在买卖与经营关系。

  其次,集资房建设与一般商品房在各种手续的申办上也存在区别。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开发经营一般商品房必须;五证俱全;,即要同时具备《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土地使用证 》、《房屋销售许可证》。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让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标、拍卖、挂牌以及市场转让的方式;

  集资房的土地主要是通过政府划拨,并减免了相关税费。因此,集资房的建设在申办手续的过程中,各种手续的办理不同于一般商品房开发经营的办理过程。

  上述文章内容是为您介绍了签集资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再签订集资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看卖方是否基本全部产权,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限制条款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

违规提取市属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

  我们都知道,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是,公积金提取是有一定的条件的!而且要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提取公积金,不然后果很严重!下面给大家具体介绍违规提取市属公积金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什么情形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1、本人/配偶/直系亲属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其中,购房用途须为住宅;

  3、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的:外地户口提取公积金的,只要是从原单位离职后并且不在同一单位下缴纳即可;

  4、租赁自住住房;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6、离休、退休;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9、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10、出国、出境定居的;

  11、职工死亡。

  违规提取市属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违规提取的不同情形,管理部会有不同的处理措施。

  1、在申请提取时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工作人员应立即终止业务办理,并做出以下处理:

  书面通报缴存单位;

  对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追缴违规提取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

  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2、已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但网签后退房的,提取人应自退房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致电12329或到管理部以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办理终止该套房屋的提取手续,并将购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

  管理中心采取定期联网核查的方式,发现自退房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办理的:

  将自动终止提取,并通知提取人退回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人拒不办理的,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

  3、单位协助个人办理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

  将单位、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按照相关规定记入单位、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布;

  管理中心不再受理违规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办理单位开户、缴存、提取业务;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违法骗提他人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个人

  按照相关规定记入单位、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违规提取市属公积金要承担什么后果;。在提取公积金时有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骗提他人住房公积金、单位协助个人办理违规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等情形的,要受到法律的处罚!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啦,如果您还有关于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