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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程

2021年3月23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离婚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是什么

  1、离婚后只要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2、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用地:

  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程

  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3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具体说:

  1、由本人向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

  2、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其成员会议或者村民委员召开其村民会议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讨论;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4、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条的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