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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

2021年3月25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对被拆迁人的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时,由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营业场所,在此期间,被...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对被拆迁人的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时,由拆迁人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营业场所,在此期间,被拆迁人因搬迁以及等待搬迁的过程中,由于停产、停业,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该损失完全是由拆迁而引起的,因而拆迁人理应对此进行补偿。

  2、非住宅房屋的所有人进行作价补偿的情形,由于作价补偿属于一次性了结,因拆迁造成的各种损失,在货币补偿前就进行了评估,因而没有必要再对停产、停业的损失进行补偿。

  3、补偿的标准由各地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为补偿的依据。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因为农村房屋拆迁继承问题打架扯皮的,其实打架都是亲人,不要为了钱伤了和气,那么,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呢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为您整理的详细介绍。

  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呢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一下吧。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农村房屋拆迁继承纠纷谁有继承权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

  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二、房屋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办

  发生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也不受法律保护。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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