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18601155977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方案

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什么时候建的房算是拆迁抢建

2021年5月4日  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   http://www.bjszycq.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土地征收中与拆迁方谈判的技巧有哪些

谈判初期:言多必失沉默是金

拆迁方第一次上门谈判,目的无非就是“摸底调查”,了解咱们关于补偿款的心理预期,这个时候咱们一定要发挥“沉默是金”的美德,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不能轻易让对方知道咱们的底线。无论是在言行举止中还是面部表情上,一定要表现得体。

1.言行举止: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不要让对方认为你在漫天要价;避免对抗性的言语,让对方一开始就产生敌对情绪,致使谈判不能继续下去;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在具体补偿项目上,避免在补偿总额上面多加纠缠。

2.面部表情:表现出尽量配合公共利益的拆迁项目,牺牲小我成就大家,而不是蛮横无理的强硬拒绝;对方说的补偿安置条件一定要仔细斟酌,表现出意外,通常对方会相应的让步,否则的话只会让对方越来越强硬。

谈判中期:稳扎稳打步步为营

抓住对方的违法点;逼迫对方解决“补偿安置”问题。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存在许多违法点,这个时候要抓住核心违法点提高谈判的筹码。如主体不适格问题,评估程序违法,没有相关的审批等情况,其惧怕一旦败诉,整个拆迁项目可能不能进行下去,损失极大,所以抓住对方的违法点对增加谈判利益最大化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拆迁谈判不可能一次性解决,每次谈判都要总结对方的谈判策略,下次加以改正应对。总之,拆迁谈判必须在懂得补偿安置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才能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谈判尾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拆迁谈判最后一个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减少让步的幅度,做到以下几点可能保你一次完美的谈判。

1.谨防拆迁方的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所谓的奖励期一过所有的奖励都没有了。要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所谓的奖励本质上也是咱们补偿款中的一部分,本来就是咱们应得的。

2.即使谈判接近尾声,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也不要盲目地因为自己不喜欢讨价还价而一次性让出所有的拆迁补偿利益,还要有适时收回一开始所谈全部补偿条件的勇气。

3.明白谁是主导者,在拆迁中起决定作用的还是拆迁方,而非所谓的拆迁公司,不要本末倒置,一旦拆迁方这边顺利解决了,那么整个拆迁谈判也就完美结束了。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众多程序,国家对每一个环节和程序都有严格规定,只要遗漏某一环节或者缩短某一程序的时间都是违法的征地拆迁。

什么时候建的房算是拆迁抢建

什么时候建的房算是拆迁抢建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行为基本算是拆迁抢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通常认为,征收范围确定的标志是房屋征收公告的发布。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第九条规定:“在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另外,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抢栽、抢种、抢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而骗取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或巨大的,可构成诈骗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在征收拆迁来临时,千万不要盲目的去抢种抢建,这样不仅违法,也达不到你想要的提高补偿的目的。

但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行政机关有关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不到位的原因,导致一些没有依照法律程序建造了房屋,有关部门因主观或客观的原因,没有对其及时处理,以致该建筑被长期使用,成为历史遗留问题后的无证房屋,可能会出现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抢建的情况,这类房屋虽然属于无证房屋,但并一定就是违法建筑,不能直接认定违建不给予任何拆迁补偿。

如果被拆迁人真的担心自己在拆迁过程中无法得到合理的补偿,不妨在拆迁开始明确补偿不合理后,就咨询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来为自己保驾护航,通过律师的专业判断来明确自己的期望和诉求有哪些是可以实现的,有哪些是可以适当提高标准的,并通过安全、合法的方式来争取合理合法的补偿款。如果还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找律师进行在线法律咨询。